教务系统教师录分调整成绩分项比例、级制

发布单位:教学科研处编辑:发布日期:2024/04/24浏览量:10

1、登录教务系统,选择“成绩-成绩录入教师”。







2、课程成绩录入界面,点击屏幕左侧的黄色竖条。

 

 

3、如成绩分项比例,点击“调整比例”;如修改成绩分项录入级制,点击“调整级制”。

 

4、如果想调整总评成绩级制,请在成绩录入页面的“总评转换成”下拉菜单选择,点击“保存”后,系统会自动转换: